close

 11.jpg 

陳美燕 I 馬來西亞 I Sale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作者是 TAN MEEI YAN | 06 十一月 2011
Posted in 全球見證分享

大家好^^,vss-909185905.jpg  

好高興可以分享我的全球見證,只要你肯用心付出都有機會與大家分享你們的經歷~

我 姓陳,名叫美燕,來自一個單親家庭,家住馬來西亞柔佛居鑾嘉亨的一個小鎮。家裡姐妹眾多,上有一位姐姐,下有四位妹妹。在我13歲的時候,父親就癌症去世 了。從此過著清苦的生活,所以我從小就知道只有讀書才能改變我家裡的生活。自從那一刻起,我對自己說一定要努力地讀書,將來一定會出人頭地的!不管吃多大 的苦頭,我堅持繼續求學,直到我在本地大學順利畢業。終於等到那張夢寐以求的文憑讓我順利找工作了。可是事實並不是如此簡單的!文憑雖然可以找到工作,可 是工作久了才發覺「工字不出頭」,有機會做老闆才是上策。。。因為打工時常要看上司的臉色,公司裡頭又有山頭主義,分黨分派,一不小心踩到地雷,夢魘就沒 完沒了。看來只有在維瑪才能自己當老闆,自己管理自己工作的事,業績自己決定,絕非有人給你臉色看。維瑪就好像是自己的事業,維瑪夥伴們都是以做老闆的心 態來做,而不必忍受打工一族痛苦。如果你厭倦了打工一族的生活,那麼何不考慮做老闆更好呢?低門檻,無風險的維瑪就是一個管道,為什麼我會那樣說呢?聽我 慢慢向你細數吧。

在還沒有接觸維瑪之前,我和先生明賢就有接觸到一個Youtube播的「管道的故事」。當時,我深深地被故事裡面的賺錢 管道吸引著了,那幾天我們都在討論著到底什麼工作是有這種讓人不必工作到老,不必辛苦一輩子就可以得永續收入的管道?當然在建著管道的初期是要比別人勤勞 和辛苦一點的,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只要努力跟著維瑪成功方程式的方法去做就一定會成功的。我們因不懂那個管道比較好而意見不合。不久之後,明賢幫我報 名了一個叫「300塊可以獲得400塊產品」的廣告。詢問以後原來是美加X的公司,要每個月重銷,重點是沒有系統的半桶水作業方式。當發現這不是我們要找 到的管道後,我們就沒有加入。在一個機緣巧合之下,他又幫我註冊了有人在的面子書張貼的「不 必出們,在家就可以工作」廣告。我是那種每天檢查郵箱習慣的人,起初看到的是系統發出英文信件。但是我還是每天很勤勞的看完它,不懂的就查英文電子詞典。 當中,最吸引我的是組織圖,我幾乎每天都會去看我的底下有多少準會員了?我被這系統吸引了。我告訴他,我很喜歡這個系統,如果不是騙人的,我就會很快加 入。因為這樣我一直打電話詢問我教練Tony Ng關於維瑪的詳情,我想那時教練應該會覺得我很煩吧?我每次打電話給他,他都很好氣的解釋一番,我當時覺得很感動。一個星期裡面,我就明白一切維瑪的運 作,還沒聽OPP和上維瑪SKYPE辦公室,我就迫不及待的加入了。

我不是種花贊花香,而我本身一直以來都是尋找機會的人,從不排斥直銷 和保險。因為我知道這兩個事業是會讓人發達的事業管道,就如我之前接觸了很多傳統的直銷,比如:丞X, 愛X, NEWX, ATX, LAMPX, 誠X和大東X保險,可是我加入後都一直無法拿出勇氣鼓勵我身邊人也一起加入,也許是臉皮薄的關係吧。維瑪的不同點是我們只是做消費者而已,相反的傳統的方 式是要:

1.要列出所有認識的人的名單,(我親朋戚友有限)

2.要打電話給他們介紹產品及安排參加會議 (面子問題)

3.只有幾個人答應參加,但最後都不會到

4.新人受不了打擊而離開

我發現VEMMA 絕非一般半桶水式的在家工作模式---前半段用網路找名單 後半段一樣跑會場的在家工作,如HERBAX 公司。

真正 100% 的在家工作是一套真正藉由

1.網路開發名單

2.網路招募會員

3.網路培訓組織

4.會自動跟進丶會自動引起對方興趣,進而從中讓系統為您篩選出有意願的人,並不需要您與上線運用ABC法則苦苦說服沒意願的人。

5.它的市場是陌生市場,我的夥伴幾乎之前是和我不認識的,我們因此而建立了很好的友誼。

 

維瑪的工作方式很簡單,只要在網絡上宣傳就可以了,而且又有完全免費的線上培訓課 程和線上辦公室學習中心,準會員免費聽現場直播創業說明會(不必跑會場),90天完全免費體驗系統。維瑪其實是很值得投資的事業。經營維瑪老少咸宜,經營 費大眾化,最重要的是可以擁有全方位的營養方案維瑪飲料可以喝。

在維瑪總之"簡單的事情重複做,重複的事情快樂做」就可以了,《窮爸爸, 富爸爸》裡頭的富爸爸 提 早享受財富這本書裡的一段對話有說到:人性是很容易對老是做一件事變得厭倦無聊的,因此他們總要尋求刺激和有趣的事情來做。就是這個原因,導致一百個人中 只有三個人是富翁。他們起先照計畫去做,沒過多久,就感到這種日子索然無味。於是他們拋開計畫,尋找一種能快速致富的魔法。他們的一生都在單調和趣味往返 交錯的過程中渡過。所以他們沒有成為富翁。他們不能忍受日復一日地遵循一個簡單而枯燥的致富計畫。原來在維瑪做簡單的事就可以成功了。

[富 爸爸與窮爸爸] 提 到:一個爸爸愛說「我可付不起」這樣的話,而另一個爸爸則禁止用這類話,他會說:「我怎樣才能付得起呢?」這兩句話,一個是陳述句,另一個是疑問句,一個 讓你放棄,而另一個則促使你去想辦法。那很快就致富的爸爸解釋道,說「我付不起」這種話會阻止你去開動腦筋想辦法;而問「怎樣才能付得起」則開動了你的大 腦。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人們必須去買每一件你想要的東西,這裡只是強調要不停地鍛鍊你的思維——實際上人的大腦是世界上最棒的「計算機」。富爸爸時常說: 「腦袋越用越活,腦袋越活,掙錢就越多」。在他看來,輕易就說「我負擔不起」這類話是一種精神上的懶惰。就好像當我們還沒經營維瑪時,你會告訴自己「我負 擔不起」就走了;還是你會說「我要如何趕快的瞭解和經營維瑪 這個事業」?一個看著機會跑了,一個想辦法把握著機會。你是哪一位呢?

為 自己建構持續生財的賺錢系統,有必要先衡量自己的經濟,其次,清楚知道自己:我為何要作維瑪,當你看到了一個可能改變一生的機會,"想要" 或是 "一定要" 的答案,肯定已深深扎入腦袋中。你看不到阻礙你的人,你看不到有失敗想法的人。你只知道,錯過它,我是否還有更好的機會及時間重新來過?所以我和明賢在經 營維瑪的第二個月就各自以15盒啟動封頂獎金了,我們很有把握在維瑪只許成功,不需失敗!

其實,在 VEMMA 經營真的很簡單,只要按照我們所教的一步一步去做,

或許剛開始沒甚麼結果,也或許你一下子就做得很大,但不論如何請記得:

1.我們不是傳統直傳銷公司,因為他們要全球化經營真的很難!

2.我們是一個團隊,不是靠自己單打獨鬥,傳統直傳銷雖然旁系可以幫忙,但真正在帶的還是自己!

3.我們不推銷產品,產品是自己在用的,我們的格調很高,請勿降低格調去推銷產品,我們不讚同,也不希望你這麼做!

4.在團隊學到的,也請你分享給團隊每一個人,幫助別人,別人也會幫助你!

5.網路行銷,最重要的就是堅持及持續,不斷地做,很多夥伴白天也有工作有時也要加班,利用晚上的時間在經營,很多夥伴經營的時間不見得比你多,但在這裡就是堅持不斷的去做,依然也有出頭天!

6.未來 幾年內要開放中國大陸市場,趁現在累積好你的團隊,訓練自己當個超級教練,

等市場一開放之後,很快的你就真的可以享受退休生活了唷!

我 在經營維瑪也有一段日子了,我要感謝很多人,第一位是幫我報名的先生明賢,謝謝他幫我註冊了這個有意義的事業。謝謝他的支持,鼓勵和陪伴。感謝我的母親, 雖然她很不喜歡我做這行,這樣讓我更堅強證明給她看。還要非常感謝我的推薦人Tony Ng,他年紀輕輕知識淵博,心地善良,時常抱著兔子;問他一個問題,他可以答你十個答案,真的非常謝謝他在我沮喪的時候給予不厭其煩的鼓勵和教導;有他的 幫忙,讓我事半功倍。最後要感謝C聊一直以來並肩作戰與互助的夥伴偉俊Wei Jun,一個很好的領導人;寶玲Pauline活潑開朗,不計較的夥伴;Kelly 幽默搞笑的夥伴和一起打拚的夥伴碧娟,仙翠,韋廷等等。最後我想說當成功教練是遲早的事情,只要堅持和耐力,成功教練指日可待!夥伴們加油!

我的第一目標全職維瑪就快實現啦~

中期目標:協助我旗下的夥伴也成為成功教練。

長期目標:夢想不久的未來可以陪家人一起環遊世界(財富,健康,自由)

 

================================ 

 我們堅持的六不原則

1.不需要說服沒有意願的人
2.不需要到處推銷碰釘子
3.不需要買貨囤貨寄貨送貨
4.不需要得罪親朋好友
5.不需要花大錢邀約應酬
6.不需要在外風吹雨淋業績掛零

52.jpg    

321.jpg  

加入試用後 ,請與我聯絡,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自動賺錢系統!

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雅雯 Vicky- 絕不過問或推銷的唷!

==========================================

在家工作 vemma 維瑪 聯盟行銷 網路行銷 傳銷 直銷 策略行銷 行銷 退休
加盟 創業平台 soho創業 創業商機 兼職創業 賺錢平台 在家創業 網路平台
S 宅經濟 在家創業 部落格賺錢  財務自由 快速致富 秘密 網絡商機 網路創業
網絡生意 網路事業 網絡賺錢 網賺 網路開店 打工 兼職收入 兼職機會 兼職加薪
打工賺錢 兼職 兼職創業 退休計畫 致富方法 羅伯特.T.清崎 加盟體系
找工作 104 1111 518 兼職工作 網路加盟 加盟事業 網路直銷 vemma 雅雯

VEMMA vicky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